贡山三举措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切实规范农村婚丧喜庆事宜,促进农村移风易俗,营造良好乡村新风俗,近期,贡山县纪委县监委根据《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和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的要求,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要求的通知》,并在全县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的热潮。 高度重视,学习宣传全覆盖。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干部职工会、党委(党组)会、班子会、支部党员会等形式,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做到学习传达全覆盖。各乡(镇)党委、政府统筹谋划,村级党组织具体实施,充分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作用,采取召开群众会学习、村务公开栏公开、广播电视滚动播放、汉傈双语“明白卡”发放等形式,将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要求传达到各村各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建档立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帮助本辖区内各村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制度,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抓好红白理事会的组建工作,将本村德高望重的乡村贤达人士、脱贫致富带头人、农村星级文明户吸纳为红白理事会成员,使红白理事会成为有公信力、号召力、执行力的义务组织。 以上率下,严明纪律规矩。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村“两委”干部率先垂范,带头执行移风易俗,狠刹大操大办不良风气;带头宣传解释《通知》精神,用实际行动助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各乡(镇)、各部门对辖区范围和联系点内不良风气听之任之,导致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严重的,将依纪依规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应领导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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