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县考核验收成为全州首个省级生态文明县
12月2日至3日,省级生态文明县考核验收组一行在省环保厅生态文明建设处副处长李湘的带领下深入贡山,对贡山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工作进行实地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组一行根据工作要求,分组先后到贡山县城和独龙江乡生活垃圾处理厂和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县人民医院和独龙江卫生院,生态特色农业产品种植基地,县自来水厂,独龙江乡普卡旺,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等地,现场检查了生态保护、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农业发展等情况,开展了公众满意率调查,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并听取了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的情况汇报。 考核组认为,贡山县委、县政府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县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考核验收组围绕考核意见进行深入讨论,一致认为,贡山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组织有力、措施到位、工作扎实成效明显,提交的生态文明县创建资料齐全、规范,6项基本条件和22项建设指标基本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县考核指标要求,同意贡山县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县考核验收,同意申报材料修改后报省环保厅审议,并上报省政府命名。 针对创建后续工作,考核组要求,一要进一步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持续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确保国家西南生态屏障安全。二要持续加大生态创建宣传力度,加强城乡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探索管理模式,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体制,加快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三要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生态创建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努力提档升级。 贡山县表示,将按照省环保厅和考核验收组的意见和要求,以此次考核验收为新的起点,认真对照生态县建设指标体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努力把贡山县的生态建设提升到新的水平、新的高度,向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这一目标不断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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