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荣获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称号
日前,福贡县被中央综治委授予2013-2016“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荣誉称号,成为云南省获此殊荣的6个县(市、区)之一。11月13日,福贡县举行“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挂牌仪式。 据悉,“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荣誉是我国在政法综治领域设立的最高综合性奖项,由中央综治委、中央组织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每4年评选一次。评选标准包括公众安全感、平安创建、严打整治、防控体系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社会管理工作等多项指标。被授予“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称号,既是地方政府政法综治工作的最高荣誉,也是对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稳定工作的最高褒奖。 近年来,福贡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体水平显著提高,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能力明显增强,和谐平安创建成效日益明显,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大提升,居民幸福指数倍增,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营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2014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云南省先进平安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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