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三明确一运用规范县管干部年度考核
为全面分析和评判县管干部履职情况,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优化班子结构、激发干部活力的目的。福贡县制定出台《县管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切实规范县管干部年度考核。 明确考核内容。乡科级领导干部主要围绕:政治立场,宗旨观念,坚持原则,为民服务,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工作思路,科学决策,开拓创新,维护稳定,勤政务实,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为民服务,工作实绩,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履行廉政职责等内容进行重点考核。乡科级非领导干部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通知》和《福贡县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为重要考核标准。 明确考核方式。根据福贡县实际,县管干部考核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各党组织(含各党委、党组、党支部)为考核单位,县管干部按隶属关系参加所属党组织考核。综合考核评价量化实行“百分制”,量化总分为100分,其中定量考核占50分,定性考核占50分。 明确考核程序。一是县委成立年度考核组负责县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二是被考核县管干部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三是开展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四是考核评价部门,按照量化标准指标完成评价评分。五是形成考核意见,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考核结果运用。一是县管干部考核情况作为组织掌握情况、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的主要依据之一。二是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县管干部,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县管干部记三等功。考核等次审定后,“优秀”等次人员所在单位填写《福贡县县管干部奖励审批表》,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后存入个人档案。三是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也可调整职务和岗位;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建议免去现职或降职使用。 |
来源: 怒江大峡谷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