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实行四四三五分类积分制加强党员管理
从今年9月起,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采取“四四三五”分类积分制管理方式,抓实抓细党员管理。 明确四类管理对象。以全县各级党组织中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为对象,分四类管理:农村类、社区类、机关事业类(含学校、国企)、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类。其中,对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的党员,经党(工)委批准后,可不纳入党员分类积分管理;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老干支部离退休党员,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标准,灵活处理。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管理党员。 制定三个积分项目。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履职分、扣分构成(即党员积分=基础分+履职分-扣分)。基础分一般每年度为6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履职分一般每年度4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履诺践诺和在生产、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扣分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所在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实施五大操作步骤。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一般采取五大步骤进行:党员申报,党员每月如实向所在党小组(不设小组的向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和积分。党员在申报个人积分时,也可向党小组(党支部)报告其他党员的积分事项;支委初评,每月召开支委会或党支部会,根据党员履行义务、履职情况,按照基础分、履职分积分项目及计分、扣分标准,核实、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党员大会评定,每季度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或党支部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上级党组织申诉,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应调查核实,将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计算党员年度积分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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