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严明八个严禁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9月14日,福贡县县委召开严肃节假日纪律作风专题工作会议。全县县处级领导及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共13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县委书记李金儒主持。 会议指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中秋、国庆节期间正风肃纪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毫不松懈、持续发力,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传导压力,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抓好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要统筹谋划,紧密结合监督检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抓、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查,执好纪、问好责,全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位、执行到位。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县直各部门党员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和县委五项要求。一是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的侵蚀,自觉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二是搞好正反两方面宣传,加强舆论引导,支持鼓励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监督。三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好中秋、国庆期间的纪律作风行为,坚决杜绝公款请吃、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消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收受贿赂等违纪行为,为全县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四是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系列***精神,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打牢转变作风的思想基础。五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好执纪问责的监督责任,既要履职担当,又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紧抓牢抓出实效。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一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从严要求、从严律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二是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规定,督促各级各单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以及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滥发奖金、津贴等相关规定。三是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聚焦“四风”问题,牵头成立“中秋、国庆”纪律作风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四是全县各级各单位要加大对全体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宣传报道,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早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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