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出台农村贫困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福贡县人民政府为做好教育扶贫工作,切实解决农村贫困大学生就学问题,制定了具体办法,凡是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生,学费按照每学年学生本人录取通知书的收费标准给予资助,生活费每月资助800元,一年按10个月计算。 资助对象是2016年至2019年考上并就读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一本、二本专业(不含预科)的福贡籍应届毕业农村贫困学生。资助资金来源于云南省能投公司从2016年起每年资助100万元和县人民政府兜底筹集。 据悉,每年8月1日至30日前,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生,携带录取通知书、学校收费标准、户口薄、个人照片、农村信用社卡等证件,到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领取《福贡县农村贫困大学生资助申请表》到村委会、乡人民政府和福贡一中加盖公章确认。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相关人员对申请学生的材料真实性逐一进行审核,经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资助对象,在福贡县电视台和在六乡一镇街道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无异议后,将及时发放资助资金,县教育局资助中心负责建立健全受资助大学生的资助档案。 资助金发放一律采用转账形式,学费由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在学生入学时转汇到学生个人账户,生活费实施5个月一汇制。同时,要求受助学生每学年结束后将本学年在校表现和成绩向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核实,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和学习态度不端正,在校期间有一科以上成绩不合格的,将取消其资助资格。 |
来源: 怒江大峡谷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