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农村户籍学生可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全覆盖试点政策
当前,2016年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怒江州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户籍学生,可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全覆盖试点政策。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省委、省政府对迪庆州、怒江州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户籍学生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全覆盖试点工作,对就读于泸水县职业技术学校、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保山高级技工学院、云南省化工学校等27所承担全覆盖试点任务学校的两个州的农村籍学生,可同时享受中等职业教育覆盖补助资金、国家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就读除全覆盖试点学校以外的学生则只享受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 学生在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时,学费标准低于每人每年2000元的免除全部学费,学费标准高于每人每年2000元的免除2000元,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责承担;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分为春季招生和秋季招生,秋季招生为应届和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进城农民工、退役士兵、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人员。 泸水县以往曾出现毕业生就读部分中职学校后,而未能拿到毕业证的情况。如符合条件有重点意向就读全覆盖试点任务学校,填报志愿时,请填报第一志愿。 |
来源: 怒江大峡谷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