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以五个一推进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
近年来,福贡县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举措,多方筹措建设资金,稳步推进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 制定一套工作方案。县委研究制定《村民小组活动室五年建设方案》,力争通过五年完成171个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任务。各乡(镇)党委结合实际,围绕方案,深入调查研究,细化措施,明确建设目标,组建工作小组,强力推进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 明确一项责任主体。全县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围绕县、乡(镇)、村三级共同配合协调实施,责任主体为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为各自扶贫挂钩联系村活动室建设的协建部门,尽可能为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提供资金、项目等支持;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乡(镇)长为直接责任人,一名乡(镇)副职领导主抓建设工作;村级组织负责协调建设用地等工作,进一步把任务落实到各级,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 统一一个建设标准。新建的村民小组活动室充分考虑村级组织办公用房、服务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等需求,建筑结构统一采取砖混结构平顶形式,建筑占地面积均不低于70平方米,并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设计建设图纸,规范建设样式。 落实一笔奖补经费。县委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乡(镇)党委政府积极作为,协调各级各部门建设村民小组活动室,每完成一个建设任务,补助资金5万元。目前,全县已建成21个村民小组活动室。 组建一支督促队伍。明确县委组织部为督促单位,组成由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组织股干部任成员的督查组,采取随机调研、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各乡(镇)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质量和进度进行经常性督查,准确把握建设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责编 密少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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