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8年退休人员调待工作圆满完成
我市2018年退休人员调待工作圆满完成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件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这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一是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二是挂钩调整。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3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1.6%计算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职业年金、取暖补贴)的2.2%计算增加。2017年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三是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截止2017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3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接到省厅下发的调待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相关业务科室协调会,要求各相关科室认真筹划、密切协作,积极协调财政、金融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按要求在7月31日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养老保险待遇科在第一时间组织全科人员认真学习《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全科人员熟练掌握调待方案。并积极协调信息科对调待遇人员基础数据进行整理比对。确定专人分工负责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调待工作,确保不漏一人,不漏一个单位,不出一点差错。
基金财务科根据本次调待政策测算的基金支出需要,积极向市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确保调待资金按时到位。
我市今年符合调待政策的退休人员共322241人,月增加养老金4405.58万元,共计补发养老金30835.***万元。截止7月31日,已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