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2017年度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10月31日截止
洛阳网讯 提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想必大家都很熟悉,但如果医疗消费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怎么办呢?那就要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啦!
今日,记者从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2017年度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和城镇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正在征缴中,如果您不想错过,那要尽快参保,缴费截止时间10月31日。
什么是“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其赔付范围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一致,结算时间也一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即一个保险年度。
“目前,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职工就医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封顶线以上部分的住院医疗费用,还可继续获得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赔付。”该负责人说,今年我市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依旧为每人每年96元,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也就是说,若加上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年度最高赔付金额可高达46万元。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包含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大额二次补助。其中,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对年度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给予按比例报销,赔付范围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一致;大额二次补助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参保职工大额人员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3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比例给予补助;患20类重大疾病住院,个人自付3万元以下部分中,个人自负累计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社平工资10%以上部分,按50%进行补助。
从今年1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因此,今年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方式有变化: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依法自行申报,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费额,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洛阳市地方税务机关委托的全市各个银行网点进行银行代扣、柜面实时缴费、自助终端缴费等途径和方式多元化缴费。
此外,凡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参保人员(含退休、退职人员),均可自愿参加城镇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年度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元,在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外,参保人员每人每年可获得最高支付限额为10.8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障。其中,航空意外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9万元,其它意外伤害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参保缴费账户: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开户银行:工行长春支行;账号:1705 0239 1920 0002 013。
据悉,2017年度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和城镇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缴费时间均于10月31日截止。凡未按规定时限足额缴纳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和个人,将不能享受本年度内上述保险包含的全部待遇。若有疑问,用人单位可拨打地税12366咨询服务热线,或者到地税办税大厅咨询;灵活就业人群和破产企业自主缴费人群可拨打市职工大额办公室服务电话69987823进行咨询。(记者 郭瑛 通讯员 范广卿 张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