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
本报讯(记者 任社宣)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部署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意见》指出,要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实现与人才培养等制度有效衔接等措施,形成设置合理、覆盖全面、评价科学、管理规范的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
《意见》强调,要健全制度体系,增设正高级工程师,扩展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实现与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实行评审专业动态调整,促进评审专业设置与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同步。要完善评价标准,分专业领域完善评价标准,淡化学历、论文、奖项要求,突出对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评价,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可一票决定。要创新评价机制,建立以同行专家评议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社会和业内认可;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程技术人才,采取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方式;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入国际同行评价。要促进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推动与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效衔接;强化协同育人理念,发挥企业等用人主体作用,实现评价标准与培养标准深度融合。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精简证明材料,减少证明事项,减轻人才评价负担。
《意见》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稳慎实施,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预案。要加强宣传引导,搞好政策解读,引导工程技术人才积极支持和参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