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专项办六项制度确保工作深入开展
为确保“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扎实深入开展,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制定分级调度、周报告周通报、举报登记、明察暗访、查否复查和公开曝光等六项工作制度。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根据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各牵头单位上报的查找问题情况、整改情况及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发出通报。同时,半月召开一次综合工作调度会或专项工作调度会,进行工作调度,掌握进度,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为传导压力、压实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项清理(问责)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上级交办和自身查找发现的问题线索查否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调有关部门,100%进行复查,根据复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复查后查实的,视具体情形,严肃追究前期调查人员的责任,并对相关领导严肃问责。
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平台,专人负责管理举报线索,建立管理台账。注重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凡在两个专项工作中查处的具有典型性、社会关注度较高、能起到教育震慑作用的案件,都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向社会公布违纪事实和处理结果,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以案明纪,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