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治安严守安全红线
□保定日报特约评论员
年终岁尾,新《安全生产法》走过了颁布实施的第一个年头。去年12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进入健全规范的法治轨道。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安全生产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市各级、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新《安全生产法》普及宣传活动,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学习培训活动,做到了重点人员全覆盖、社会公众受教育。与此同时,依法执法效能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法治氛围日渐浓厚,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同比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当前,全市正处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时期,经济转型,发展提速,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特别是一些行业领域基层薄弱、隐患突出,时刻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依法治安,就必须严格监督执法。要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网络,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一会一卡”和“三定一表”制度,大力实施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安全监管工作走上法治化和规范化轨道。
坚持依法治安,就必须加强法治监督。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要探索“互联网+”安全监管机制,完善和落实好计划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联合检查、随机检查等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效能。
坚持依法治安,就必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要坚持“五落实五到位”,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要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坚持依法治安,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加强法律监督。广大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社会各界应当依法履行监督义务,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安全隐患。广大人民群众要了解掌握用电安全、防火安全、燃气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和应急救生等基本常识,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依法治安,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只有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才能真正推进落实安全发展战略,才能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