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群众信访举报环境问题(第十九批)查处情况
经济技术开发区铂悦山小区内在建垃圾转运站,施工作业时扬尘污染且噪声扰民。举报人要求有关部门查看在小区内建垃圾转运站是否符合规定。该垃圾收集点2013年8月6日取得了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编号:建筑案审通字(2013)068号),2013年10月25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30***********7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130325X13116-04-01),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群众举报扬尘、噪声问题属实。开发区管委责令企业停工整改,在确保落实降尘措施和采取分时段施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的前提下,方可复工。
卢龙县石门镇张庄坨村村民反映,卢龙县国土资源局、石门镇政府、工信局、环保局等职能部门滥用职权,牟取利益,违法审批黑厂矿。举报鑫来铁选、海华铁选,尾矿沙坝堵塞河道,致使洪水冲毁其宅基地;生产过程中扬尘、噪声影响其正常生活问题。2011年卢龙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铁选企业进行统一规范,鑫来铁选、海华铁选两家企业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联审,不存在部门滥用职权,违法审批问题。此前,2015年已对两家企业予以关停,设备已拆除,并对河沟进行清理。卢龙县水务局指导镇、村对复垦土地与河沟边界护坡进行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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