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主城区和县城车辆单双号限行
经市气象、环保部门研判会商,预计我市重污染天气将持续到12月10日,且沧州周围其他区域已进入橙色预警。按照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要求,根据《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自12月9日0时由四级(蓝色)预警应急响应升级至三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并采取车辆限行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这是记者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获悉的。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期间,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不低于15%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强化落实各项抑尘措施,渣土车一律停运,商砼企业一律停止原材料进出场地,料场一律停业。
同时,市区内实行交通管控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海河路、长芦大道、渤海路、迎宾大道(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主城区(含县城)实行非营运车辆单双号限行,市区每天限行时段为7时至20时;单日限双号,双日限单号,号牌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