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失业保险金援企稳岗政策开始实施4类企业及其职工将从中受益
(记者 赵羽 通讯员 刘菲 赵语)7月1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从今年6月28日起到2017年底,我市实施使用失业保险金援企稳岗政策,4类企业可享受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和降低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扶持政策。 近年来,我市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涉及企业分布广、数量多,中小企业比重大。为了缓解涉及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暂时性困难,更好地保障职工权益,我市开始实施使用失业保险金援企稳岗政策。 据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科长王晓波介绍,凡符合我市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治理大气污染相关政策和经济转型升级涉及的企业,均可纳入享受扶持政策的范围。享受扶持政策的企业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已连续缴费1年(含)以上且无欠缴;无裁员或少裁员(裁员20人以内且裁员人数占企业职工总人数10%以内),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稳定岗位补贴。有历史欠费的,在补齐欠费后,下年度即可享受此政策。 据了解,企业可享受的扶持包括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和降低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其中,稳定岗位补贴包括转岗培训补助、岗位补助和社会保险补助。 根据政策,在企业内对职工开展转岗培训,培训合格且在新岗位1年以上不解除劳动关系的,按每课时8元、最高不超过2200元的标准给予转岗培训补助。未裁员的,补助人数按照最高不超过企业转岗培训总人数的60%计算;少裁员的,补助人数按照最高不超过企业转岗培训总人数的40%计算。 岗位补助和社会保险补助人数按照最高不超过企业实际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的50%计算。其中,岗位补助标准为参保地当年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补助期限每年最长不超过6个月。社会保险补助标准为缴费基数最高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标准计算,根据企业实际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及费率,给予单位缴费部分补助,补助期限每年最长不超过6个月。同一企业每年只能享受岗位补助和社会保险补助的其中一项。 “现在我们在岗的有220名职工,按照这个政策,我们一年起码可以享受到70万元的资金扶持。”当天,前来咨询的邢台市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张凤宏十分振奋,“我们多年来一直坚持给职工缴纳失业保险,现在出台这一政策,真是在关键时刻给我们缓解了压力。”市人社局党组副书记石建鑫表示,虽然政策直接针对的是企业,但享受到援企稳岗补助资金的企业需要将补助资金用于稳定就业岗位上,所以广大职工是最终受益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