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环保局四步走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一是扩张环境容量。由于建设项目实行污染减排总量控制,为此,我们坚持“一般项目挖内潜、有限容量保重点”的工作思路,千方百计腾出排污总量指标,确保优先安排县委、政府确定的重特大招商引资项目,今年以来为重点项目腾出排污总量COD272吨、SO290.2吨、氮氧化物52.7吨、氨氮24.5吨,为全县招商引资引进重大项目留足了环境容量空间。二是压缩审批时限。通过简化审批手续、合并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审批时限由原来的最长60天缩短至最长不超过一周,并在政务大厅环保局窗口公开公示。近年来,每年平均审批各类项目350个,验收70个,今年以来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119个、验收30个,环评文件一日办结率达到90%以上,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三是规范环境执法。组织开展了“环境执法规范年”活动,制作了询问笔录、检查告知、处罚决定等法律文书范本,制定并实行了回避制度、备案制度、会审会签制度以及公开公示、无为问责、过错追究、重点问题集中讨论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环保局公众网开辟了机构职能、办事指南、环境标准、环保动态、公示公告等12个栏目,将环保工作动态、最新环保法律法规和执行标准、建设项目审批及验收等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四是创新服务机制。紧紧围绕服务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推行了意向引资项目环保联系卡制度,对意向引资重大项目超前介入、提前“把脉”,对不符合环保政策的第一时间“叫停”,对符合环保政策的***帮办,避免了引资项目的盲目性,降低了谈判成本,提高了基层招商引资的成功率。为提升服务水平,我们还探索和实行了建设项目“双向承诺制”、重点项目领导分包制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以及预期提示、临期催办、***督办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畅通审批渠道,提高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