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桥东区成立全市首个妇女儿童庇护所
2017年9月1日,《河北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正式施行。为全面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邢台市桥东区司法局联合区妇联在凤凰社区成立了全市首个妇女儿童庇护所。
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妇女、儿童等群体极易受到侵害或遭受不公平待遇,甚至遭到家庭成员的遗弃、虐待、暴力威胁等伤害。为全面维护上述人群的合法权益,今年8月底,邢台市桥东区司法局联合当地妇联、人民法院等单位,在该市率先成立了妇女儿童庇护所,并制定了《庇护所管理制度》、《庇护所人员工作职责》以及《庇护所维权工作流程》,搭建并对接了邢台市桥东区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形成了系统化的妇女儿童法律维权网络。
根据规定,该庇护所将为辖区内遭受性别歧视、职业侵害、家庭暴力、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暂时无家可归的妇女、儿童、老人等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庇护所配备有社区干部、妇女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以及法律援助律师,搭建了便利的法律服务网络,可通过网络衔接区法律援助中心、诉调对接平台、法律服务平台等法律维权相关部门,为深陷困境的妇女儿童提供全面的法律保障服务。(来源:邢台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