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全面督导统计法治建设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落实省统计局杨景祥局长《关于全省统计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情况》批示要求,切实加强全市统计法治建设工作。9月25日-30日,市统计局副局长王忠东带领法规、工业、贸易等专业科室人员到各县区督导统计法治建设工作。
督导组每到一地,在充分听取各县区统计局今年以来统计普法、统计执法、统计法治队伍建设等统计法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后,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就在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统计法治工作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
副局长王忠东要求,在当前统计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下,各县区统计局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新颁布的《统计法实施条例》。一是要切实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统计法治人员,加强法治人员培训,提高法治人员素质,为做好统计法治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要全力做好统计普法工作。紧紧抓住《统计法实施条例》颁布的契机,全面做好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三是要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消灭执法“空白”县区。严格落实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杜绝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净化统计工作环境,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威信和政府统计的公信力,促进全市统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