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县食药监局与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签订《邢台市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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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4日发表
为规范我县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令第650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第25号)规定,我局与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签订《邢台市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告知书》,要求其具体列出所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并向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备案的条件要求、提交材料、办事程序等,可登录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点击《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办事指南》查看。
自2014年6月1日起,我县所有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单位(已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除外),都应按规定备案,凡不备案而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处理。(来源: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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