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纪委三步走巩固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成果
今年以来,香河县纪委监察局积极摸索改进监督模式,巩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
一是提升廉政意识,早打“预防针”
香河县纪委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各项目建设单位尚未介入时,就加强廉政预防,实行 “廉政责任书”制度。责成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与项目中标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进行公示并作出承诺。同时实施廉政备案,加强对各工程建设单位廉洁承诺的监督,确保全面落实到位。目前,全县共签订“廉政责任书”200份。
二是加强廉政监管,常念“紧箍咒”
在20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将防控与巡查相结合,实现实时监管,将招投标、土地手续、施工许可、环评、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管理等环节作为廉政风险点逐项进行排查,把廉政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出动80余人次,采取到工程项目现场巡查,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整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三、探索评价机制,浇洒“防腐剂”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前,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开展自我评价和总结,对评价中发现有规避招标、发生安全事故、拖欠民工工资引起集体上访及违反廉政规定等情况,将对建设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