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纪委监察局靠前服务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爬高送梯
香河县纪委监察局在护航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创新思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力保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廉洁高效安全运行。今年以来,全县在建亿元以上项目58个,总投资421.6亿元,其中工业项目13个,总投资73亿元;服务业项目7个,总投资145.1亿元;地产及基础设施项目38个,总投资103.5亿元。一季度完成投资26亿元,同比增长5.4%。
一是实行重点项目领导挂牌督办,高效推进责任化。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抓到底”的原则,在全县在建亿元以上项目中筛选出36个重点项目,分别由全县处级以上干部负责,实行“挂牌督办”,协调项目责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共同负责市重大挂牌督办项目的前期方案、报批、开工、建设等各项事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具体矛盾和困难,直到项目建成投产。同时畅通审批“绿色通道”,确保重大项目第一时间优先受理、审核、审批。县发改委、建设局、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等部门创新服务举措,形成合力,切实提高项目审批、落地效率。
二是对重点项目实行进度考核通报,督导检查常态化。年初对重点项目建设进行节点及任务分解,建立“月汇总、季通报、年考核”机制。每月由县“两办”督查室收集汇总各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推进进度及工作情况。每季度根据项目运行情况形成进度通报,上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下发全县各级各部门。年底对照目标要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部门的年终目标考评。由纪委监察局会同县“两办”督查室组成日常巡回督导检查组,对项目推进不力,未按节点计划达到进度要求的,下发督办函,情节严重的,由县纪委监察局启动问责机制,全力护航重点项目建设。
三是向重点项目派驻纪检监察组,***问效全程化。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筛选20名优秀干部,成立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进行涉及项目建设知识的专题培训后,按照项目分布片区进驻36个重点建设项目现场。全程履行对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参建单位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廉洁、效能情况的监察职责,包括对前期报批、招标投标、工程质量与安全、材料和设备采购、标后履约等建设程序以及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等,确保重大项目廉洁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