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多举措贯彻落实2017年医疗保险健康扶贫工作
我市多措并举贯彻落实好2017年医疗保险健康扶贫工作措施:一是协调民政、扶贫、财政部门,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政策。二是根据扶贫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核定人员名单和民政部门提供的民政救助核定人员名单,及时完整准确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信息采集、比对和登记,做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三是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管理台账。四是完善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相关政策。五是完善困境儿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政策。六是完善城乡居民医保与医疗救助衔接制度。七是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用药和医疗服务管理。八是落实门诊待遇倾斜政策。九是落实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待遇。十是落实基本医保住院待遇倾斜政策。十一是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十二是落实重大疾病保障政策。十三是落实生育分娩医疗待遇政策。十四是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层就医优惠政策。乡镇卫生院住院基本医保免起付线,合规费用按比例报销。十五是落实城乡居民医保用药和诊疗项目支付范围。十六是进一步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十七是规范信息采集、报送机制。十八是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十九是加强与民政、扶贫等部门联动。二十是推进“三医”联动。
通过以上措施确保达到两个工作目标:一是扶贫部门核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二是基本医疗报销和大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含门诊特殊病)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
(医疗生育保险科、市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