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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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4日发表
自今年1月1日起,龙陵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并轨”,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根据《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下一步龙陵县将继续按照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六统一”的要求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增进城乡居民福祉。 (龙陵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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