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圆满结束788名小学教师圆梦高级职称
根据全省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按时圆满完成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过渡、申报推荐、职称评审等各阶段工作任务,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现制度入轨。
全省职称改革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后,我市迅速成立了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保山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及时对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具体贯彻实施意见、进行了安排部署。6月底,全市如期完成了资格过渡工作,23681名中小学教师过渡为新的职称资格。7至8月份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研究制定了《保山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实施细则》和《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组建了保山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保山市高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认真组织开展一级教师和高级教师的申报推荐。10月份,中小学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高级教师评审委员会分别组织开展了职称改革后的首次评审活动。通过评议评审,1177人通过评审获得一级教师职称资格,1275人通过评审获得高级教师职称资格。788名小学教师圆梦高级职称,结束了小学教师不可以申报高级职称的历史,成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后小学教师中的首批受益者。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