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措并举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权益集中宣传活动
近日,保山市人社局多举措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权益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并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相关要求,扎实推动正在开展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一是突出宣传内容的针对性。重点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保山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等政策文件,以及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高院、省检察院等部门印发的相关文件精神。二是突出宣传群体的重点性。重点抓好规模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工程建设工地的工人、住宿餐饮场所的服务人员和劳动密集性企业的一线工人等群体。三是突出宣传形式的多样性。主要通过广播电视,以及微信等新媒体宣传媒介开展法律政策宣传;到规模企业开展送法律***服务,宣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相关规定,营造农民工工资支付良好氛围;深入建筑工地,现场咨询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权益;在人口密集的地方悬挂标语横幅、立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法律法规。四是突出宣传效果的实效性。宣传活动注重深入群众,广接地气,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农民工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帮助农民工提高依法维权、理性维权意识,指导企业、建设工地自觉维护农民工权益,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农民工、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良好氛围。
活动期间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接受咨询3500余人次,悬挂横幅标语100余条,走访辖区内的用人单位400余家,利用“12333”、“云岭先锋网”、微信等平台发送关于农民工维权信息50000余条。(龙陵县人社局、施甸县人社局、昌宁县人社局、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