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切实维护考试公平正义
2016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于3月26日举行,我市共有912名考生报名参加此次考试,考点设在保山中等专业学校。在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发现参加考试的寸某身份证件照与本人相貌不符,并及时将情况报告考务办,考务办工作人员随即展开询问调查,经认真询问,参考人承认了替考行为并如实交代了有关情况,参考人名叫王某与考生寸某是朋友,在寸某的邀请下抱着侥幸心理代替其参加全国专技人员职称英语理工(B级)考试。查明情况后,考务办工作人员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寸某找王某替考的行为作了相应违纪记录,报告省考试中心进行违纪处理,并向公安机关报警,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目前,辖区派出所正在对涉嫌替考的寸某、王某相关情况进行进一步审理。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对于组织考试作弊,为他人组织考试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犯罪行为的处理,均有明确规定。近年来社会强烈呼吁严打的考试作弊行为,首次纳入刑法,在整个考试过程中,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考试工作主管部门应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山市人社局作为市级考试工作主管部门,一方面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考试作弊入刑”宣传深入社会各阶层,引起社会各界高度重视,起到强有力的威慑作用;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工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严厉打击各种考试作弊行为,净化考试环境,切实维护考试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