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间操实施办法
为改善职工的健康状况,增强体质,提升精神面貌,集中注意力,缓解工作疲劳,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小组及成员
局成立工间操领导小组,在单位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间操活动。单位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并负责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领 导:康景洋 周 湘
成 员:刘 星 罗金花 叶晓华 吴建华 陶冠宇 黄勇红
二、范围
全局干部职工。
三、工间操时间和地点
工作日每天下午10:30,下午3:00,每天工间操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在单位做工间操。
四、要求
1.单位办公室负责组织每天的工间操活动,工间操领导小组每天派专人对工间操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个人考核。
2.工间操内容必须达到一定的体能强度的锻炼,完成基本的跑步后,可添加相应的体操项目。
3.工间操以科室为单位进行锻炼,各科室负责人必须现场组织,除值班人员以外,所有职工必须参与工间操锻炼。
4.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工间操的必须向组织人员请假。
5.工间操期间,职工必须服从组织人员的组织,队伍整齐,做到“快、静、齐”,(横、纵、斜一条线)。做操要严肃认真,动作准确优美,刚劲有力,整齐一致,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不得妨碍正常工作。
五、各科室要对参加工间操的情况进行考勤,并建立考勤登记本,做好考勤记录,并对参加工间操情况进行评价。
六、本制度自2018年5月24日起执行。
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