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暂定缴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将长沙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2015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暂定)如下:
一、2015年度长沙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以4025元为基数(分100%和60%两个档次)、缴费比例为20%的标准收缴。
(一)201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按100%的档次缴纳标准:
4025×100%×20%×12=9660元(805元/月)
(二)201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按60%的档次缴纳标准:
4025×60%×20%×12=5796元(483元/月)
二、2015年度长沙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以4025元的60%为基数、缴费比例为5.6%,另加全年90元的大病互助标准收缴。
201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纳标准:
4025×60%×5.6%×12+90=1712.88元(142.74元/月)
请参保人员按以上(暂定)标准,将钱存入在银行自行绑定的代扣***(或存折)中,征缴中心将于2015年1月开始按(暂定)标准由银行代扣。待省厅正式缴费标准出台后另行通知。查询缴费明细,请登录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www.cshrss.gov.cn),输入身份证或个人编码进行查询。
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