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就业扶贫工作再添新措
做好就业扶贫工作,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参加免费技能培训是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我市认真落实省人社厅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切实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中15个方面的要求,并针对以下4个问题制定了具体落实政策。
关于三无贫困劳动力就业问题。对于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除了公益性岗位优先考虑贫困劳动力之外,我市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
关于培育就业扶贫基地建设问题。全市本月底前率先建立3个以上就业扶贫基地。各区县将依托区域内的就近就地转移示范基地,迅速建成一批就业扶贫基地。
关于贫困劳动力创业贷款反担保问题。为了鼓励贫困劳动力创业。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免除反担保手续。
关于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补贴标准确定及发放问题。我市明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此标准紧紧围绕就业脱贫这一目标,培训补贴与培训效果、促进就业效果相挂钩。培训补贴的受理、审核、发放15个工作日完成。(文/杨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