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中心扎实开展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2014年度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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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4日发表
元月10日起,市医保中心组成4个考核小组对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实地考核。截至目前,市本级44家定点医疗机构和新区28家定点零售药店全部考核完毕。
元月7日,市医保中心组织召开2014年度“双定”机构考核工作会,会议就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各考核人员按照认真、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查、看、听、问等方式,对全市“双定”机构的基础管理工作、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履行医疗保险协议、医疗费用结算及医疗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列入区县医保中心的考核范围。
通过此次考核,将进一步规范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强化我市双定机构服务意识,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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