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生儿90天内参保可享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存在待遇享受空档期
“冬季,新生婴儿自身抵抗力弱,很容易感染上疾病。很多“新晋”爸妈们在带宝宝看病后发现,新生婴儿住院费用的相关报销政策中,婴儿医保似乎存在‘空档期’,这是真的吗?”这是新华社1月8日发表的《婴儿医保存在“空档期”,是真的吗?》的文章中的一段话。据了解,我市不存在此情况。
我市自2010年2月出台的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规定:“自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内,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普通未成年居民”医保待遇。”也就是说,新生儿只要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手续,均可享受医疗保险,并可追溯报销。按照我市现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新生儿每人每年缴纳15元,各级财政补贴标准按照现行标准执行。
另据了解,为新生儿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须由家人携带1寸母子合照的彩照、户口簿及复印件、户口簿上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的有效证明,在户籍所在医保经办点办理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