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市级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的通知
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我市市级2016年下半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进一步鼓励和提倡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接收应届以及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帮助大学生积累职业实践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同时,缓解部分单位人手不足问题,现面向市级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征集见习岗位。
一、征集对象
有意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市级机关、事业、企业单位。鼓励民营、私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城市街道社区等基层用人单位积极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
二、岗位要求
见习岗位的设置应从单位工作实际出发,提供具备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就业见习岗位,岗位要求既能给见习人员提供锻炼的机会,又能促进本单位工作的开展。
三、岗位申报
具有申报意愿的单位请及时并填写《铜川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或传真至铜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便民服务中心8014室,传真:0919-3182856)审核备案,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前。
四、见习报到
岗位征集结束,我中心在考察核实的基础上,将符合见习条件的部门、单位在铜川市人才交流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列为2016年下半年市本级就业见习单位(基地)。符合见习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已公示的部门、单位中自选见习岗位,也可由我中心推荐适合的见习岗位。见习岗位确定后,见习人员可依据《2016年下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办理须知》办理见习手续,并按见习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到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
五、见习补贴
见习时间一般为3-6个月,见习生每人可享受每月见习补贴10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元。补贴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向同级财政申请,按照先发后补的原则拨付给见习单位。见习单位可在财政补贴的基础上给予见习生适当的交通生活等补助。
六、见习管理
见习期内,见习单位必须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并严格考勤,请假需按单位管理制度履行相关手续,要有书面记载资料,不能正常参与就业见习活动的,将取消其见习资格。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应据实填写《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案。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以聘用或招考等方式将见习期间表现优秀、符合单位需要的学生留用。
联系人:孙惠利 郭永盛 联系电话:0919-3180126
***:铜川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铜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