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6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提高就业见习管理水平,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提高就业技能、增加工作经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理的对象及补贴标准
就业见习办理对象为应届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见习时间一般为3至6个月,符合就业见习补贴条件的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的就业见习生活补贴。
二、办理的时间
岗位征集:4月5日-4月30日
个人办理:4月5日-6月30日(每个月的11号-30号)
三、申报见习单位(基地)的对象与条件
1、企事业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并有长期合作的积极性;
2、要具有一定的见习场所(岗位),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章制度,具备较完善的培训教育体系,有相对稳定的见习指导及辅助人员,能够按实际需求进行岗位培训;
3、单位应具备健全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能够对参加见习的毕业生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
4、必须建立配套的见习管理制度,认真解决见习生在工作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见习生进行定期考核,见习结束后单位应为见习生出具见习证明及鉴定。
5、每年能提供一定技术含量和专业技能的见习岗位。
四、办理程序
1、需办理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在就业见习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新区人社局)填写《铜川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铜川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2、毕业生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档案存放卡、1寸彩色照片两张到见习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新区人社局)采集个人指纹,并登陆铜川市人才交流网(http://www.tcrc.gov.cn)发布个人信息。
3、用人单位填报《铜川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申请表》,国有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非国有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将填写的《登记表》、《协议书》和就业见习单位账号信息送至见习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新区人社局)。
5、见习生每月1-10号在办理就业见习手续的人才中心指纹签到,签到时将每个月的考勤表一并送达。一次未签到的予以告知,两次未签到的予以警告,三次未签到的解除见习协议。
6、就业见习办理机构每月检查见习人员在岗情况,对发现的无故不在岗人员解除就业见习协议。
五、联系方式
铜川市2016年高校毕业就业见习QQ群:540963385
铜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19-3180126
地址:新区齐庆路二号市便民服务中心八楼
耀州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19-6285139
地址:耀州区永安南路53号
王益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19-2801853
地址:王益区五一路便民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
印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19-2801795
地址:印台区便民服务中心17号窗口(重兴公园斜对面)
宜君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19-8172953
地址:宜君县宜阳中街北段人社局大楼314室
新区人社局人事科 0919-3180786
地址:新区金谟西路中国农业银行对面
***:铜川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