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宫慧娟同志记者任职资格的通知
铜职改办发〔2015〕88号
市文广局:
你局报来《关于拟认定宫慧娟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记者的函》(铜文函〔2015〕22号)收悉。根据铜人社发〔2010〕101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认定宫慧娟同志具有记者任职资格,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从发文之日算起。
证书办理须知:1、请及时填写《陕西省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办理登记表》(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 tongchuanhrss.gov.cn/中心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常用表格中),并附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2、请将办证材料于2015年6月20日前交市职改办。
铜川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