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铜人社发〔2015〕50号
各区县人社局,新区人社局,市级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人民团体,中、省驻铜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2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在本工种、本岗位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列入考核范围:
(一)基本条件
1、2014年底前学徒学习期满或见习、试用期满,2014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初级工考核;
2、工作年限8年以上并持有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以上(截至2015年9月30日,下同),2014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中级工考核;
3、工作年限18年以上并持有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以上,2014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考核;
4、工作年限23年以上并持有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014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技师考核。
(二)破格申报条件
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十名,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人员报考时均可放宽工作年限五年。
2、在市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十名,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成果并有市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人员报考时均可放宽工作年限两年。
二、考核(评)工种
1、初、中、高级工(共23个):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员、农艺工、兽医防疫员、种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水暖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客房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综合管理员、中药药剂员、西药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
2、技师(共21个):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公路养护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农艺工、兽医防疫员、育苗工、造林工、车工、钳工、电工、管道工、锅炉工、中式烹调工、旅店服务员、水土保持防治工、财会员、药剂员、护理员、广播电视值机员、保管员。
三、考核(评)内容与成绩评定
1、考核(评)内容
初、中、高级工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技师考评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2、成绩评定
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实行合格评定。
初、中级工实际操作考核合格,专业理论和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含)者为合格。
高级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专业理论与职业道德两门考试成绩总分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专业理论与职业道德两门考试成绩总分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具有参加综合评审资格,评审合格者为考评合格。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4月20日至5月8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
申报工勤技能考核(评)人员,由所在单位填报与考评技术等级对应的《审批表》(见***2、3),初、中、高级工填写一份,提供近期免冠二寸照片4张,技师填写两份,提供近期免冠二寸照片5张,并附原等级岗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申报技师的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审批表》于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A4纸双面打印),各区县人社局或市级各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分类并填写《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见***1)一份,派专人报送市工考办办理报名手续,不接受个人报名。
在申报高级工及以上等级的人员中,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人员,各区县人社局和市级各主管部门需与其他人员分类上报。
五、考核(评)时间及方式
1、考核(评)时间
初、中、高级工、技师的专业理论、职业道德考试在7月4日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由市人社局及区县人社局委托的考核机构组织实施。
2、考核(评)方式
专业理论与职业道德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核,由省工考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全省统一时间组织考试。
实际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对申报工种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由市人社局及区县人社局委托的考核机构组织实施,省市工考办将安排人员进行巡视。
技师评审由省工考办组织,按照《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评聘试行办法》,以查阅资料、核实情况、评定等级的方式进行。
六、考核(评)培训收费
考核(评)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技师评审费并入职业技能鉴定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陕价行函〔2013〕20号)规定执行。根据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工勤技能等级考评收费标准中的30%属于理论考试,70%属于技能和考评费用。收取的考试费用于支付命题、制卷、阅卷、保密、监考、巡考、考场租金等与考试相关的费用支出。
七、有关具体问题的规定
1、全市及中省驻铜单位的技师、高级工考核管理,由省工考办组织实施;市直及中省驻铜单位的中、初级工的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核发证书。区县所属单位的中、初级工的考核,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核发证书,将考核结果在区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如各区县初、中级工报考人数达不到25人的,可将笔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以书面形式委托市人社局工考办统一组织。列入考核(评)的工种,省工考办有相应的培训教材。
2、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合格人员,统一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证书》。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的评定和个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用人激励机制的形成。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办理,认真做好考核准备工作。受委托的考核机构,要高度负责、严密组织,共同做好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评)工作。
***1: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
***2: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审批表
***3: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资格考评审批表
***4: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收费标准
***5: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核收费标准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