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社局、新区人社局、卫生局,陕煤化实业集团铜川医疗中心: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全省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基层医疗卫生发展实际,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完善符合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特点的职称(职务)制度,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职称覆盖面,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卫生工作者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积极性,为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水平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从农村基层卫生人才实际情况出发,鼓励优秀人才扎根基层,促进乡镇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切实维护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重医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医疗卫生水平。
(四)乡镇卫生院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坚持双轨制原则,技术资格既可以按照本规定参加评审,也可以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
(五)坚持评审工作与聘用制度相结合,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适用范围及收费标准
(一)本规定适用于在全市乡镇卫生院及乡镇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满5年并在职的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参照执行。
(二)通过本规定获得的高、中级技术资格仅在全市乡镇卫生院及乡镇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任有效,并享受相应待遇。本规定中的高级技术资格仅指副高级资格。
(三)按本规定取得的资格,与其他系列和卫生系列国家标准没有对应关系,也不得互相转评、晋升。
(四)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1]67号、陕价行函[2006]230号文件执行,申报高级资格400元/人,中级资格200元/人。
四、实施程序
1、制定评审条件
根据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结合我市乡镇卫生工作实际,制定符合乡镇卫生人员职业特点、着眼乡镇卫生人才队伍长远发展、注重一线实践经验和经历的评审条件。
2、建立评委库
选聘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高尚、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能坚持原则,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铜川市乡镇卫生职称评审评委库。
3、完善申报、评价程序
(1)乡镇卫生院高、中级资格实行按结构比例岗位控制,在县级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限额内,由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查,各区县卫生局、人社局逐级审核上报,不得超岗申报。
(2)按照《陕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的要求和程序进行评审工作。高评会在省卫生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和省职称改革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
(3)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重点测评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内的工作数量、质量和业务能力。个人进行业务自述并进行抽题答辩,各个程序须量化得分,得分排序后按规定比例通过评审。评审结束后,将高、中级资格评审结果报省、市职改办审批。
(4)经评审取得乡镇卫生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发给由省人社厅统一印制并验印的资格证书,表明持证人具有在乡镇卫生院范围内的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成立机构。2013年7月10日前,成立铜川市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2013年7月中旬,市人社局、卫生局联合印发《铜川市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实施意见》及评审办法。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013年8月12日前参评人员上报评审材料,8月底召开乡镇卫生职称工作评审会。
第四阶段:工作总结。2013年9月底以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乡镇卫生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是有力推动全市农村卫生工作,调动广大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体现职称政策向基层一线倾斜的有力举措,也是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的重要内容。各区县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市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领导组成 铜川市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人社局专技科、市卫生局人事科相关人员组成。
(二)政策引导,舆论宣传。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三)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区县人社局、卫生局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时限安排,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进度。
(四)坚持标准,严肃纪律。坚持职称政策,严格评价标准,不随意扩大范围,放宽条件,降低标准。严肃评审纪律,执行公示制度,不弄虚作假,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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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铜川市乡镇卫生专业高、中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2、报送材料有关事项说明
3、铜川市乡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岗位设置统计表
4、陕西省卫生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简表
5、 《申报简表》填表说明
6、陕西省乡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病历材料提供要求
7、评审材料目录
8、 《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9、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10、陕西省乡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卡
11、陕西省乡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12、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考核表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川市卫生局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