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四批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评选工作的通知
铜人社发〔2014〕123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信局、工商联,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工委、经发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快和谐陕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关于评选第四批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的通知》(陕人社发〔2014〕444号)精神,现就我市做好第四批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铜川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和工业园区。
二、评选条件
(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与全体职工(包括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全面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为内容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重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3、全面落实职工收入分配制度。认真执行工资支付法律法规,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支付高温津贴并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4、全面执行劳动标准。严格执行休息休假和带薪年休假规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同意的岗位,方可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严格执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5、全面完善企业规章制度。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对直接涉及职工切实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应依照法定民主程序制定,并实行公示告知制度。
6、全面改善用工环境,切实履行雇主责任。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加强职工技能培训,健全和落实职工生活保障和文化活动设施,满足职工精神文化需求。
7、全面执行社会保险制度。依法为全体职工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8、全面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加强劳动保护措施,开展工伤预防与安全生产培训。
9、全面组建工会。建立企业工会并依法开展活动,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完善。
10、全面建立企业内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处理机制。建立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实行劳动关系和谐预警预防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依法预防和调处劳动争议,及时化解矛盾。
2011年以来,凡有发生非法使用童工、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未依法建立工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专项集体合同的、违反法律法规引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以及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不得进行推荐。
(二)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园区内企业基本符合十个全面的要求。
2、园区签订了当期有效的区域性集体合同,或园区内企业签订了当期有效的集体合同。
对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工业园区,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推荐。2011年以来,凡园区内企业曾发生过非法使用童工、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未依法建立工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专项集体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引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以及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工业园区,不得进行推荐。
三、评选步骤
(一)企业和园区自评
申报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首先由企业行政部门和工会协商一致,对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进行自评,自评情况要向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报告,经无记名投票,综合满意率达到80%以上为自评合格,方可申报。
申报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首先由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和工会协商一致,对照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标准进行自评。已建立区域性职代会的,将自评情况向职代会报告,经无记名投票,综合满意率达到80%以上为自评合格,方可申报。没有建立区域性职代会的,由园区行政部门和工会签署意见。
(二)组织申报
经初评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工业园区须填写《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1)或《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申报表》(***2),将申报材料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按照分配名额统一申报。申报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或工业园区原则上要取得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或工业园区称号。
申报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需上报以下材料:
1、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申报表(并附2500字以内的经验材料);
2、申报材料内容证明表(***3);
3、对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区创建标准的书面自评报告;
4、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测评情况;
5、企业、园区主管部门或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审核上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文本于7月22日前报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三)组织考核
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负责全市范围内申报企业的考核工作,并按创建标准进行逐项评估,写出考核意见。被考核企业(园区)应向考核组汇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并按要求提供原始资料和各类台账。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对各市申报的企业(园区)进行抽查,并确定入围企业(园区)名单。
四、组织领导
我市申报评选工作在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领导下进行,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的评选,是关系到全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工作,此次省上共分配我市2个名额,在考核、评审和公示环节中出现落选情况时不再替补。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企业代表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与合作,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申报评选工作。申报评选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沟通。
联 系 人:姚晓亮
联系方式:0919-3185690
电子邮箱:50036514@qq.com
办公地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市政府3号楼207室)
邮 编:727031
***1: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
***2: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申报表
***3:申报材料内容证明表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川市总工会
铜川企业暨企业家联合会 铜川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