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秦皇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
2015年12月9日下午,市农业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2015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及成效
(一)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市农业局制定了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各专项整治方案以及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对全年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为做好暑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定了暑期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成立了暑期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主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的总原则,市县(区)主管部门之间、县(区)主管部门与相关企业之间,都分别签订了质量安全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各自职能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做到了职能清楚,责任明确,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层层有人管的监管责任体系。
(二)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目前,我市已基本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监管网络。市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监管科,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协调。各县(区)都明确了监管机构和人员。县区有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市局有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农业执法实现了由过去的农药、种子、肥料执法向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综合执法的转变,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成为农业执法的重要内容。建立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全市建立了43个基层动物防疫监督分站并加挂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 66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加挂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每个村设有一名农产品监管员。
(三)检测体系逐步完善。经过几年的规划建设,争取国家省市资金2200万元,先后建成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以及县区农产品综合质检站。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了以市农检中心为主体、县级检测站为骨干,市场、配送中心和基地速检点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加强检测技术培训,检测人员技术水平得到提升。每年市局都举办1至2次“农畜产品快速检测培训班”,同时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检验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充分发挥检测中心、检测站和速测点的作用,扩大监测范围,特别是对重点时段、重点季节实施全方位、高密度、高频次检测。今年以来,全市共检测各类农产品107185个,综合合格率达到了99.85%。同时,配合农业部、省厅完成了2015年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任务。
(四)农业标准化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目前,围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产品出口等方面,全市已制定农业市级标准166项,采用省级农业地方标准442项。逐步建立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配套,具有本市农业特色的农业标准体系。蔬菜方面,建设部级示范园3个,省级示范园8个。畜禽养殖方面,重点推进了抚宁生猪、青龙肉鸡、卢龙肉羊三个省级畜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目前全市备案养殖场达到了1216个,部级示范场达到16个,省级示范达到57个。水产方面,建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5个。全市284家种养基地(企业)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达到186个;绿色食品认证企业达到40家,产品126个;有机食品企业8家,产品10个。
(五)专项整治不断深化。今年以来,全市农业系统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七大专项整治,出动监管执法人员1.9万人次,检查种养殖基地(户)、屠宰场、投入品生产经营等单位3.2万家次。一是蔬菜禁限农药残留隐患排查整治。及早部署,组织开展了马铃薯、生姜、韭菜等重点蔬菜品种的隐患排查整治,从田间生产、农资销售、产品抽检各个环节入手,加强农药经营使用技术指导,规范农药使用行为。引导生产者科学用药,严格执行生产技术规程、农药使用记录、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加强对蔬菜生产基地日常巡查和基地、市场环节重点产品的检测,严防不合格产品上市。二是“瘦肉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加强了养殖、饲料、贩运和屠宰等环节监管。严格落实动物出栏前批批检验和承诺制度。达到备案规模的养殖场实施“瘦肉精”自检,未达到备案规模的实施承诺。无“瘦肉精”保证书或自检报告书的一律不实施检疫。实施畜禽收购经纪人和贩运户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不准在辖区内从事畜禽收购和经纪活动。坚持动物检疫和“瘦肉精”检测同步,做好 “瘦肉精”监督抽检工作。今年以来,全市产地环节、屠宰环节共检测“瘦肉精”生猪78956头,肉牛7325头,肉羊9570只,均呈阴性。三是兽药隐患排查整治。严格对兽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治理和监督检查。强化养殖环节用药管理,加大兽药残留监控力度。2015年共检查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单位、动物诊疗单位和规模场户2324个(次),出动执法人员3865人(次),查处经营假劣兽药案件18起,查获伪劣兽药1070袋(盒)。四是畜禽定点屠宰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全市38家定点屠宰企业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进厂验收、停食静养、肉品检验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落实情况,全面规范定点屠宰企业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给畜禽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定点屠宰企业非法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等等违法违规行为。截止目前,查处私宰案件1起,罚没5000元。五是生鲜乳隐患排查整治。对全市43家生鲜乳收购站、23台运输车检查率实现了100%,抽检全部合格。六是水产品禁用药物隐患排查整治。对全市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工厂化养殖场和重点池塘养殖户开展监督检查。现场未发现违禁药物,对8起记录不完整的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七是农资打假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市场、经营门店和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全市立案63起,全部办结。
(六)畜禽无害化处理能力不断增强。率先在全省建立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对所有病死畜禽及不合格畜禽产品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按焚烧、深埋、消毒步骤进行无害化处理,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100%。
(七)监管长效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制定和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风险预警、生产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应急处置、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机制,以及“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监管协调联动等长效工作机制。强化了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督导检查等制度的执行力,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约谈机制、黑名单制度和舆情监测及处置制度。
(八)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市局及各县(区)采取展版宣传、现场咨询、发放明白纸、悬挂条幅、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生产经营主体、消费者和监管执法者的宣传教育。市县(区)农牧部门对规模种养殖场(户)、屠宰厂(点)、农兽药及饲料生产经营、奶站经营单位等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相关法律法规及执法案卷制作为主要内容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农产品生产者及群众中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指导农户合理用药。共发放明白纸、张贴公告、宣传资料40万多份。
二、2016年工作打算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今后,我们将重点落实以下八项任务:
一是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地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二是依法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
三是切实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诚信档案及购销台账制度,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严格实施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
四是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组织开展常态化监督抽查。强化检打联动机制,依法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
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等重点环节执法检查,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六是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坚持绿色生产理念,大力推广质量控制技术,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加大蔬菜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
七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特别是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八是完善创新制度机制。健全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基本规章制度。总之,通过我们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以严谨务实的作风,科学求实的态度,努力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