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县司法局多措并举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抓好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了乡镇、村(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安排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调解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人民调解组织的负责人,确保人民调解组织的有效运转并切实发挥作用。
二是抓好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坚持定期收集、报告和分析研究纠纷信息,准确了解、掌握纠纷发生的现状和规律,做到社情民意熟悉、反应迅速、处置及时;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把大量的纠纷苗头与隐患发现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重点加强对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调解工作的同时,加强对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近年来新出现和大量增多的热点难点纠纷的调处工作,对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做到迅速反应,及时平息,最大限度地防止了恶性案件发生。
四是抓好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强化依法调解、规范调解的意识,按照依法、自愿和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等人民调解基本原则,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加强对调解纠纷、制作调解协议工作的指导,使协议的内容合法化,真实反映纠纷当事人的意图,从而增强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提高纠纷调解成功率和履行率。
五是抓好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各项管理制度,统一人民调解文书格式、明确调解纠纷工作程序,规范人民调解员行为,严格人民调解工作纪律,从整体上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