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全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调度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大棚房”问题再次全面摸排工作,1月17日,我市召开了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调度会。高峰副市长、刘均勇副市长出席会议。各县区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或国土资源工作的负责同志,各县区农牧、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由高峰副市长主持。会上,刘均勇副市长就做好全面摸排和清理整治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就工作落实讲了具体意见。
刘均勇副市长指出,虽然我市“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个别县区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够高、政策领会不够深、逐级排查不够细、工作衔接不够顺、政府主体责任不够实等问题。
刘均勇副市长强调,做好“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要吃透精神,全面排查。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按照上级有关摸排清理整治要求,彻底排查、准确定性。对于摸排的结果,要建两本台账:一本是所有耕地上的、所有农业园区的排查台账,一本是问题台账。要实事求是,分类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清晰的,立即组织整改,边查边改,限期整改到位;对问题较为复杂的,可详细说明情况,逐级上报,挂账处置,认真研究处置意见或整改政策后,再进行整改,避免“一刀切”和“一拆了之”。要压实责任,层层背书。县区政府是责任主体,县区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强化村、乡镇和县区党政责任人签字背书制度。
高峰副市长要求,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坚决的态度做好清理整治工作;要迅速排查整治,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要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推进。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 版权所有 冀ICP备字06016263号 冀公网安备 130****2002246号网站标识码:1300000013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