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专项行动亮剑非法集资
8月29日从我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进一步增强市民防范风险意识,自本月25日起至12月31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治理行动。
专项治理行动以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各类担保、小额贷款、投资咨询、财富管理、保险代理、第三方理财等信用中介机构;股权投资、产权经纪、电子商务、典当、租赁、高科技开发、交易场所等资金密集型行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养老机构、民办院校为重点整治领域,进一步摸清风险底数。
行动对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企业登记备案,无办公场所、无办工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未进行资金存管,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账户;未经许可开展或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询等行为进行重点风险排查。
为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我市将组织各相关部门通过条块、重点、集中排查等方式,实行地毯式、拉网式、交叉式全方位排查,以做到不留盲点、不放死角。对排查出的非法集资问题线索,将分类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迅速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化解措施和办结时限,并将视情节轻重情况,分别给予清理整顿、责令整改、依法取缔、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罚,力争及时打早打小、消灭隐患,化解风险。对于定性为非法集资的案件,将尽快侦办处置,力争快速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