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力推行以电代煤以气代煤
今明两年,为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我市确定以消减燃煤、实现散煤“清零”为重点,大力推行“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切实减少燃煤有害物质排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着力推进散烧煤清洁化替代。我市将以推进“电代煤”“气代煤”和浅层地能替代为重点,在全市域内集中开展散煤污染整治,确保全部实现散烧煤清洁能源替代(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除外)。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市、县两级建成区居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廊坊开发区全境基本实现散煤清洁能源替代。2016年,广阳区、安次区力争完成农村地区30%农户改造任务;其他县(市)禁煤区内完成农村地区20%农户改造任务;廊坊市域内不能实现清洁能源替代的区域必须采用清洁型煤、兰炭、无烟煤等清洁燃料替代,禁止燃烧不达标散煤。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禁煤区内剩余户清洁能源替代,彻底实现散煤“清零”。未列入禁煤区的大城县、文安县及霸州市荣乌高速以南农村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力争与禁煤区内同步同效开展散煤污染治理。
着力完成燃煤锅炉淘汰任务。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846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市、县两级建成区剩余255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1725个燃煤设施的淘汰任务;市主城区热电联产供热项目取暖期前建成投产,在保证居民正常供暖前提下,完成对供热范围内现存10蒸吨及以下燃煤取暖锅炉的并网、拆除。2017年10月底前,全市域所有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和市建成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现“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