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县财政局多项措施提升消防保障能力
随着大厂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县入园企业和高层住宅建筑数量不断增加,消防部门的作用也越来越显著,从原来单纯的火灾扑救向救火、救援、处突等多方面延伸。为筑牢消防安全屏障,我县投资679万元用于增强消防执勤力量和购置消防装备,着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统一招录人员。按要求我县消防大队配备人员18人,从社会及现有在岗消防队员中统一招聘。在人员经费的保障上,本着不得低于当地同等学历、工龄的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标准,为其制定最低工资保障,同时将队员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等保险纳入保障范畴,为队员增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伙食费参照公安巡特警队员相关标准执行,确保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生活福利待遇,与其承担的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
配备精良装备。为适应新形势要求,我县克服财力紧张的困难,加大消防部队高精尖装备建设经费投入,切实提升基层消防部队装备配备水平。截止目前已筹措资金533万元,购置了32
米登高平台消防车、16米高喷车和多功能抢险救援车,不但填补我县高空消防救灾设备的空白,增强消防部队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战斗力,也提升了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同时也确保一线消防官兵生命安全。
强化经费保障。2012年12月6日出台了《河北省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指导标准》,将我县消防经费保障标准从原来的人均2.8万元提高到4万元。随着消防部队职能拓展,县财政建立了消防经费保障和合理增长机制,拓展了经费保障范围,健全了定额标准体系,着力从政策、制度上解决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保障性、瓶颈性问题,以保证消防部队实际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