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委常委会议强调从县级领导做起抓安全
7月11日,昌黎县委召开第九次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强调要严格安全生产责任,从县级领导做起,县委书记和县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会议要求:一要警钟长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最基本最大的民生,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容不得有半点麻痹和松懈,必须要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做深、做细,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要未雨绸缪。由副县长李振生牵头,认真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专项整治力度,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存在问题的该关停关停,该整改整改,同时每一项检查都要做到有记录、有整改意见、有整改情况复查、有责任人、有时间要求、有处理意见,不走形式,务求实效。三要强化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责任贯穿与安全生产全过程,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制,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会上,市安监局副局长揣福庆还就《新安全生产法》、《******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及《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作重点解读,同时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讲解。全体县级领导、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工业园区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