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县积极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7月23日发表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公平的接受学前教育,大厂县从2012年秋季开始对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进行直接减免保教费或部分减免餐费。为确保此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我县制定了《大厂回族自治县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家长每年9月初即可向相关学校、独立园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河北省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由评审小组根据受助对象提供的有关申请材料认真组织评审,入户调查,审核确定受助幼儿初评名单及资助标准,并及时将评审结果在园内外显著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7天。
经过审核,我县共有247名儿童符合受助条件,日前,县财政局已将资金17万元拨付到了学校或幼儿园,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8元。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4 05:45:1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