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比选36种国家谈判药品供应机构的公告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比选36种国家谈判药品供应机构的
公 告
各医药公司:
为规范36种国家谈判药品管理,经研究决定,我局将公开比选确定两家36种国家谈判药品供应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负责巴中市36种国家谈判药品供药、费用结算的医药公司。
特殊药品目录: 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部分高值药品、器官移植术后部分抗排异药品等品种。
二、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
(二)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有健全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近两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等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罚。
(四)熟悉并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及时提供我市本次项目所有36种国家谈判药品品种的配送、供应服务能力,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具有远程执业药师审查处方的条件,并接受协议管理。
(五)在我市注册的国有或国有控股药品经营单位;市外注册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上市药品经营单位,在我市注册设立的分公司(零售药店)。
(六)建立能与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和财务制度。建立并保存完善的药品、医药材料等购销存制度和记录,并实行信息化管理。能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七)本单位职工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八)守法诚信,近两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等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罚。
(九)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条件。
三、服务承诺
(一)承诺供应的药品价格不超过供药时的36种国家谈判价格以及四川省招标采购挂网限价,并保证药品及时配送、供应到位,能够充分满足参保群众用药需求。
(二)承诺具备使用医疗保险前端结算系统的专用设备设施,配备相应的操作人员,保证原始数据实时准确完整上传,能够追溯各环节核心信息;自愿承担因医疗保险政策、管理方式变化以及终止医疗保险服务而在医疗保险投入上的风险。
(三)承诺对患者进行实名制建档及慈善赠药档案建立,配置专人协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建立药品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机制。
(四)承诺配置专业化36种国家谈判药品的营业场所、服务人员、冷链储存空间和配送设施设备,具有与经营相适应的配送服务,保证药品质量安全、供应安全、正常有序。
(五)承诺响应我市36种国家谈判药品供应机构比选的相关规定,并垫付提供医疗保险服务而需垫付的资金。
(六)承诺内容均纳入协议管理并执行到位。
四、需提交的资料
(一)参选供应机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认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所有证照原件和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未受到处罚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供应机构参加比选的廉洁承诺;
(五)资质条件中涉及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服务承诺内容的书面承诺及工作措施。
以上需提交的资料请按“资质条件”、“服务承诺”分袋装订,并密封加盖章后一式二份。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申报的方式,不接受邮寄、传真等其它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且有参加比选意愿的医药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12:00至2018年7月3日下午12:00前(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将相关资料递交至巴中市医保局办公室(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滨河路中段87号),联系人:姚述文,联系电话:0827-5268662。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若总报名机构未超过两家,则通过双方协商谈判的方式确定。
特此公告。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