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第3批劳动能力病残程度鉴定结论公示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病残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61号)、《关于印发病残津贴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212号)和《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川劳鉴〔2004〕5号)的规定,依据劳社部发〔2002〕8号文件标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医疗专家对2017年度第3批申请劳动能力病残程度鉴定的人员进行了检查鉴定,现将名单公示予后,公示期为7天(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7日)。
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办实名反映或举报。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丽梅,联系电话:0827―5260069、2228525,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88号。
2017年度第3批劳动能力病残程度鉴定结论公示名单.xlsx
巴中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