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行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的公告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发行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的公告
为方便参保人员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有关事务,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服务水平,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市现全面发行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会保障卡主要功能
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同时可作为银行借记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我市具体应用为:
1.通过社会保障卡看病购药,住院费用结算(预计2014年7月启用);
2.通过社会保障卡领取养老金待遇(预计2015年启用);
3.通过社会保障卡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参保对象)(预计2015年启用);
4.通过社会保障卡进行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业务,并免收普通***的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激活后即可使用)。
二、发卡对象
第一批发卡对象为:
1.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的全部人员,失地无业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全部人员;
2.通江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全部成年人员。
三、合作银行及领取网点查询
(一)市本级各参保人员合作金融机构:工商银行巴中市分行、农业银行巴中市分行、中国银行巴中市分行、建设银行巴中市分行。
各县(区)参保人员合作金融机构: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县(区)联社、邮政储蓄银行巴中市分行
(二)参保人员可通过12333电话查询合作金融机构及领取网点地址。
四、社会保障卡的领取、激活
(一)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到合作金融机构网点领取本单位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再发到参保人员手中,参保人员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合作金融机构网点进行激活。
(二)灵活就业及失地无业参保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合作金融机构网点领取并激活。
(三)个别行动不便人员请直系亲属到合作金融机构咨询激活事宜。
未激活的社会保障卡不能使用。
五、社会保障卡费用
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免费。补卡、换卡等由合作金融机构收取制卡工本费。
六、新旧社会保障卡的切换
我市预计7月启用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届时老卡停止使用,原老卡记载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移到新卡继续使用。
七、其他事项
1.没有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尽快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参保地的医保局(社保局)进行信息核实,信息核实后下一批再领卡。
2.请参加医疗保险的异地居住人员,及时领取、激活社会保障卡并到参保地医保局或乡镇(社区)社保服务点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3.根据个人需要自愿选择是否需要开通银行手机短信等收费服务功能。
4.在领卡、用卡过程中可通过“12333”电话咨询有关问题。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9日